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中考会考网 > 初招 > 文章正文
 
厦门市音乐学校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厦门市音乐学校 2008-3-18 9:21:29
厦门市音乐学校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小学、初中阶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音乐学校的后备生。
二、招生名额:小学小一级、初中一年级各60名,其他年级的插班生若干名。
三、招生对象:全国(本市及省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及外籍适龄学生
四、招收专业及年级
音乐专业
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打击乐、笙、唢呐等
初中一年级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打击乐、巴松等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声乐
声乐
中国乐器演奏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笙、唢呐等
小学一年级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声乐
声乐
同上,报考中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巴松、笙、竹笛、唢呐的考生,符合条件优先录取。
小学二年级至小学六年级、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努力学习;
2.身心健康,发育正常。
3.具有学习专业的基本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符合专业训练要求),对某一专业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2.考生报名: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鼓浪屿校部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具学生在读信息及证明材料(如考生学籍号、素质报告册、成长记录、在读幼儿园证明等)
(2)考生本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考试办法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插班生还须参加文化测试。
(2)专业考试时间:
4月26、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专业考试地点:鼓浪屿校本部
(4)考试乐器除钢琴、扬琴、古筝外一律自备。
七、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初中一年级:
(1)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考查音乐欣赏等综合能力发展水平,
时间:4月27日下午2:00
(2)音乐素质测试   ①演唱一首少儿歌曲 ②听辨音高、和音、节奏;简短旋律的记忆和模仿;一升一降的曲调视唱
(3)演奏水平测试(自选一项)
钢琴  ①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②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③相应程度复调一首
小提琴 ①音阶及琶音一条 ②马扎斯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③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大提琴 ①音阶及琶音一条 ②练习曲一首  ③大提琴乐曲一首
管乐  ①音阶 ②练习曲一首 ③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中国乐器 ①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任选一首
其它乐器 ①练习曲一首 ②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声乐    未变声童声,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完整演唱两首相符于同龄的童声独唱歌曲。有参加校级以上合唱团或舞台独唱表演经历,区级以上声乐获奖者优先录取。
2.小学一年级:
(1)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查幼儿的基本素质发展水平
(2)音乐素质测试   ①演唱一首儿童歌曲  ②听辨简单的音高、和音、节奏及简短旋律的记忆和模仿
(3)已学过器乐者可加试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自选一首)
声乐:未变声童声,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完整演唱两首相符于同龄的童声独唱歌曲。有参加校级以上合唱团或舞台独唱表演经历,区级以上声乐获奖者优先录取。
3.插班生:
(1)音乐素质测试  ①演唱一首儿童或少儿歌曲  ②听辨音高、和音、节奏;简短旋律的记忆和模仿;视唱(相应年级水平的曲调)
(2)乐器演奏水平测试  音阶一条,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程度应与同年级学生水平相当。
声乐:未变声童声,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完整演唱两首相符于同龄的童声独唱歌曲。有参加校级以上合唱团或舞台独唱表演经历,区级以上声乐获奖者优先录取。
(3)相应年级文化课水平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文化考试(插班生)
说明:报考我校小学、初中插班的考生文化课水平须达到相应年级的标准。
九、录取
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音乐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领导小组会通过,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准,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并报厦门市教育局备案。
十、几项说明
1.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考生报考时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我校小学、初中部为义务教育,学生按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收费规定交纳代办费;学习专业费为800/生/学期,提高班专业费为1200/生/学期。
4.本市思明和湖里片区的学生原则上走读,小学四年级以上其他片区或外地市的学生可申请住宿。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5.本简章解释权归厦门市音乐学校。
学校地址:厦门市鼓浪屿漳州路32号                 邮政编码:361002
联系电话:(0592)2068439—2304(招办)2069326(校办) 传   真:2069326
网    址:http://www.xmyyxx.com   或从搜索引擎直接查找厦门市音乐学校点击进入学校主页。
E-mail   : xmmsdy@xmedu.cn
交通:到厦门市区乘车至厦门轮渡码头,再坐厦门轮渡渡船至鼓浪屿
厦门市音乐学校2008年中专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我校属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全日制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音乐基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后备生和中等音乐专业人才。
二、招生名额:
中专一年级新生60名,中专二年级、中专三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三、招生对象:
全国(本市及省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及外籍适龄学生。
四、招收专业及年级
音乐专业
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打击乐、笙、唢呐等
中专一年级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打击乐、巴松等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同上
同上
若干中专二年级、中专三年级插班生
 
五、学制:中专三年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努力学习;
2.身心健康,发育正常。
3.对某一专业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具有学习专业的基本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符合专业训练要求)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2.考生报名: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鼓浪屿校部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具学生在读信息及证明材料(如考生学籍号、素质报告册、成长记录或高中学习证明)
(2)考生本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考试办法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厦门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提前单独专业和文化测试,符合条件提前录取,免于中考。外地生除参加学校组织的提前专业测试,合格即发给专业合格通知书,还须按现就读学校所在地区规定的时间参加当地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在该地市艺术招生录取,须在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专业考试时间:
4月26、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专业考试地点:鼓浪屿校本部
(4)考试乐器除钢琴、扬琴、古筝外一律自备。
八、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音乐素质考试1听辨音高、和音、节奏;对旋律的记忆和模仿;二个升降号以内的曲调视唱2演唱青少年歌曲一首
2.演奏、演唱水平考试(按报考专业选其中一项)
钢琴1音阶与琶音一条(三升三降以上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四个八度正、反向,属七减七和弦琶音四个八度同向)2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3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4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小提琴1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2双音(三、六、八、十度任选一条)3克莱策以上程度不同性质练习曲二首4大型乐曲(相当于莫扎特,海顿、维奥蒂No.22协奏曲第一乐章程度)一首或中型技巧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1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2宋涛编练习曲二册以上程度一首3乐曲(相当于格林格尔D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程度)一首
其它乐器1音阶一条2练习曲一首3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声乐1自选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二首2可加试乐器演奏或朗诵、舞蹈
九、文化考试
说明:报考我校中专的考生文化课水平须达到厦门市初中毕业生的相应标准。报考我校中专一年级的厦门籍考生由我校自主命题,提前招生,不必参加中考,外地生源以当年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年级      科目
语文
英语
数学
中专一年级
以初中语文文化知识为基础,增加音乐基础知识与音乐理解感悟能力考核
以初中英语知识为基础考核语法和综合运用能力(以单选题和阅读理解为主)
以初中数学基础知识为基础考核与高中所需要知识相关章节内容
中专二年级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普通高中一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中专三年级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所学基础知识,难度以选用教材为标准
 
十、录取
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音乐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领导小组会通过,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准,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并报厦门市教育局备案。
十一、几项说明
1.我校属普通中专艺术类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按国家规定实行缴费上学,执行省规定收费标准。学生毕业,不包分配,由学校发给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可参加高考,报考高等艺术院校或其他高校。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毕业生就业,享受普通中专毕业生待遇。
2.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3.考生报考时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我校为中专艺术类学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学费4000元/生/年。
5、本市思明和湖里片区的学生原则上走读,其他片区或外地市的学生可申请住宿。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6、本简章解释权归厦门市音乐学校。
 
 
学校地址:厦门市鼓浪屿漳州路32号                 邮政编码:361002
联系电话:(0592)2068439—2304(招办)2069326(校办) 传   真:2069326
网    址:http://www.xmyyxx.com   或从搜索引擎直接查找厦门市音乐学校点击进入学校主页。
E-mail   :  xmmsdy@xmedu.cn
交通:到厦门市区乘车至厦门轮渡码头,再坐厦门轮渡渡船至鼓浪屿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